1.故意伤害类案件的追诉难度会不会加大?
全民热议“昆山反杀案”,让“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概念深入人心,这意味着之后的故意伤害案件中,此前“谁伤重谁有理”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模式将难以为继。在大量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甚至故意杀人案件中,“正当防卫”会成为嫌疑人首选的脱罪理由。在没有视频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公检法该如何认定?
总之司法机关需要更全面细致的搜集证据,更清晰、深入的释法说理。与其说故意伤害罪的追诉难度变大了,不如说是对于司法人员的要求更高了。
2.会不会引发一波已决案件的“反杀”潮?
多年以来,刑事司法中的“正当防卫”条款一直处于空心化的状态。实践中与“昆山反杀案”类似的不少案件均未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此判例一出,当事人及其家属恐怕就想到了申诉,诉讼监督部门或许会面临一波此类案件的再审申请。
3.司法是否越来越受舆论的影响? 公众对案件发表自己观点并无不妥,不能说司法机关以外的人对案件发表观点就是裹挟司法。司法被不被舆论裹挟,根子还是在于司法机关本身,而不在于舆论。说不说在我们,听不听在你。
但是“昆山反杀案”中的监控视频在侦查活动尚未终结前即在网络传播,这是侦查机关出现的重大纰漏,即使有人认为这种纰漏或许造成了好的结果,我仍然认为证据的泄露是巨大的错误,这种风气断不可助长。
本案中的监控视频属于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在案件尚未侦查完毕的情况下即广泛传播,这其实对于案件的侦查是不利的,虽然在本案中可能体现的不慎明显。证据提前公开,一是会“打草惊蛇”,让尚未归案的嫌疑根据公开的证据有针对性采取反侦查行动。二是会影响其他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比如昆山反杀案若有其他目击证人,证人如果看了视频,那可能受到视频内容的影响,其所做的证言到底是其现场看到的还是其在录像中看到的就存在疑问了。
4.故意伤害案件中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会不会成为更多被害人的选择?
“昆山反杀案”的处理结果说明所谓的故意伤害案并非谁伤的重谁就有理。不仅是“被告人”需要律师提供专业辩护,开脱罪责;同时“被害人”也不能坐等赔偿到来,需要律师这类专业人员的介入担任诉讼代理人,以充分维护自身权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