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的申诉最晚应当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法院提出。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即使超过两年的期限,法院也应当受理:
- 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 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 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 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 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 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刑事申诉时效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拨打4000-148-149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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