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如果是拒不支付的员工较多、金额较大,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是如果只是暂时欠付,而非故意不支付,则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 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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