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单位会根据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改造表现、刑期等情况,对服刑人员实行分类关押。
大部分监管单位,总体上都是将服刑人员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从宽管理、普通管理、从严管理。
从宽管理的服刑人员,一般都是服刑时间超过了原判二分之一的,并且一直以来都改造表现良好的。对于这类服刑人员,监管单位会给他们比较宽松的活动限制和比较好一些的生活待遇。
普通管理的服刑人员,也就是那些遵守监规、服从管理的,处境也就是在宽管和严管之间了。
从严管理的服刑人员,一般都是被判了死缓、、刚入监不到半年的;在近期受到过记过、警告、被关禁闭的服刑人员。对于这类服刑人员,监管单位会设置较高等级的看管警戒,严格的限制他们活动且生活待遇也比较低。
当然,这些等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了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自我约束,监管单位会根据服刑人员的积分多少来调整他们的级别。服刑人员改造表现的好,积分就高,积分越高,就越有机会成为宽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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