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所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客观事实已清楚地表明防卫行为显著地超过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需要的界限范围。例如,为保护较微小的合法权益,采取过大损害的防卫行为;制止强度较轻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过重强度的防卫行为;对于较缓和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激烈的防卫行为;等等。这里所说的造成重大损害,不是—个绝对的、独立的量的概念,而是相对的量的比较。即指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较为悬殊的大于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应造成的损害和不法侵害行为将造成或者正在造成的损害。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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