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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 证监会将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9月18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以下简称“驻会检察室”)当日揭牌成立。证监会指出,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是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所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保持密切协同,积极推进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各项工作,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推动提升资本市场执法司法水平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共同为驻会检察室揭牌,并在揭牌仪式上致辞。

  张军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设立驻会检察室,是最高检与中国证监会合力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要求,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开拓之举,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的务实举措,有利于促推依法从严监管,促进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石。驻会检察室有与监管、金融专业人员沟通的便利,有利于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紧密结合监督办案,协助把脉分析公司治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溯源治理举措,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把标本兼治的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目前,最高检正在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同样适用于资本市场。我们将在派驻工作中积极与执法司法、行业监管各方携手推动涉案上市公司等企业合规经营、监管,做到真严管、真厚爱。张军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驻会检察室自身建设,提升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以自身高质量履职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易会满表示,派驻检察工作机制的成功落地,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高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站位,以及对资本市场执法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设立驻会检察室,有利于推动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执法司法水平,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增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合力,有利于加强证券执法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当前,资本市场正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证监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协同,健全市场法治和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系,不断推进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维护好“三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司法专门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业内人士表示,设立驻会检察室是证券司法专门化建设的又一突破性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建设,从依法高效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目标出发,不断加强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专门力量配置,着力强化中央有关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协调衔接。

  早在2002年,公安部即设立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证监会办公,主要负责侦办全国证券犯罪案件,并协调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参与证券犯罪案件的侦办。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的设立,强化了行政与刑事执法共同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合力,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

  2007年,为有效防范和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经国务院同意,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原工商总局、原银监会并邀请最高法、最高检参加,成立了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在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支持资本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的效果。2016年以来,公安部将5个地方公安机关、最高检将7个地方检察院设立为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8个中级法院成立“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进一步整合优势警务、检务和审判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打击证券犯罪格局。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批准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和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两家金融法院成立以来,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在构建资本市场司法保护机制、服务保障金融扩大开放、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驻会检察室的设立,补足了证券领域刑事司法工作的关键一环,构建起更加专业的证券犯罪检察机制和办案力量,进一步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有助于优化行政监管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确保制度机制高效运行。(昝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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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 证监会将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9月18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以下简称“驻会检察室”)当日揭牌成立。证监会指出,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是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所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保持密切协同,积极推进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各项工作,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推动提升资本市场执法司法水平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共同为驻会检察室揭牌,并在揭牌仪式上致辞。

  张军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设立驻会检察室,是最高检与中国证监会合力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要求,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开拓之举,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的务实举措,有利于促推依法从严监管,促进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石。驻会检察室有与监管、金融专业人员沟通的便利,有利于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紧密结合监督办案,协助把脉分析公司治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溯源治理举措,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把标本兼治的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目前,最高检正在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同样适用于资本市场。我们将在派驻工作中积极与执法司法、行业监管各方携手推动涉案上市公司等企业合规经营、监管,做到真严管、真厚爱。张军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驻会检察室自身建设,提升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以自身高质量履职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易会满表示,派驻检察工作机制的成功落地,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高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站位,以及对资本市场执法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设立驻会检察室,有利于推动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执法司法水平,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增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合力,有利于加强证券执法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当前,资本市场正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证监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协同,健全市场法治和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系,不断推进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维护好“三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司法专门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业内人士表示,设立驻会检察室是证券司法专门化建设的又一突破性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建设,从依法高效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目标出发,不断加强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专门力量配置,着力强化中央有关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协调衔接。

  早在2002年,公安部即设立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证监会办公,主要负责侦办全国证券犯罪案件,并协调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参与证券犯罪案件的侦办。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的设立,强化了行政与刑事执法共同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合力,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

  2007年,为有效防范和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经国务院同意,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原工商总局、原银监会并邀请最高法、最高检参加,成立了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在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支持资本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的效果。2016年以来,公安部将5个地方公安机关、最高检将7个地方检察院设立为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8个中级法院成立“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进一步整合优势警务、检务和审判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打击证券犯罪格局。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批准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和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两家金融法院成立以来,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在构建资本市场司法保护机制、服务保障金融扩大开放、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驻会检察室的设立,补足了证券领域刑事司法工作的关键一环,构建起更加专业的证券犯罪检察机制和办案力量,进一步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有助于优化行政监管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确保制度机制高效运行。(昝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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