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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12 06:30:03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一览表
情节
量刑起点
基准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5000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累计数额3000元
可在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10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每增加一次犯罪
可以增加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情节一般的,每增加15000元
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情节严重的,每增加100000元
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的
可增加基准刑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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