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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就《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4-06-05 07:13:21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6月4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意见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有关背景和意义。

答:职业道德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律师工作的质量和生命。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必须切实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讲道德、重品行、守规则。只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才能促使律师以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二,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律师工作肩负着重要责任。要胜任这一职责,必须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基本保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三,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律师事业发展迅速,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但是,当前律师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少数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违反执业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妨碍了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只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下大力气解决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奠定基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保障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司法部近日印发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记者: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部署,坚持不懈地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切实解决在当前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请您谈谈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加强以“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坚定信念、服务为民、忠于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爱岗敬业。

一是要组织广大律师结合自身思想和执业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本质属性,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对我国律师行业的不良影响和侵蚀。

二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服务为民理念,正确处理执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通过执业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三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在执业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尊重司法权威,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充分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促进案件依法、公正解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和服务事项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恪守诚实信用,不得违反或者懈怠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执业利益冲突限制性规定,不得利用提供服务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利益,不得向委托人索取额外财物或利益,不得与他人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采用不当方式与同行进行竞争。

六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切实做到爱岗敬业,珍惜律师荣誉,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注重陶冶个人品行和道德情操,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律师个人声誉和律师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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