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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13 09:28:05
庭立方:对于以低于正常价格出售或者以高于正常价格购买的方式买卖房屋、汽车等大宗贵重物品,这种行为虽然行为人收取了一定费用,但其收取的费用与该物品的正常价格明显不符,属于行贿行为。在行贿数额的认定上,一般应以行贿时房屋、汽车等商品的正常市场价格与实际购买价格之间的差价计算,且属于“明显低于或高于正常^市场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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