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逮捕,是很常见的一种司法程序,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呢?很多网友都关注着这个问题。下面庭立方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公安机关申请逮捕后,需要同级检察机关的批准。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1、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退回公安机关。
2、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如认为还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继续侦查。如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作撤案处理。
相关法规:
《》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综上所述,申请逮捕后,公安机关需要同级检察机关的相关批准才能进行相应的处理。以上就是有关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批准逮捕的相关法律咨询,欢迎咨询庭立方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