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往往不是由一人实施的,需要集体作案,如果涉嫌的,达到法定的共同犯罪人,都是需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那么,的共犯怎么量刑?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怎么量刑
按照我国传统理论,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
第二、“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否则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第三、“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从实质的观点进行考察,只有具备了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其一、发生了违法事实(违法性);
其二、能够就违法事实进行非难(有责性)。
据此犯罪的实体是违法性与有责性。但是,由于刑法实行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只有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才能成为犯罪的实体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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