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这个词不讨喜,欺骗这种行为也是不为人所喜的,招摇撞骗比欺骗更不为人所喜,严重的招摇撞骗可构成犯罪行为。那么关于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又是如何量刑的呢?下面是为您辩护网小编收集的一些相关知识供您阅读。
招摇撞骗罪概念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3年以下、、或者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为您辩护网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招摇撞骗罪可大可小,不过只要是犯罪,法律便不会姑息,坚决维护人民的权益。国家的威严也不容侵犯。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