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严禁遗弃老人儿童及其它老弱病残人员,否则将构成犯罪,那么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关于遗弃罪需要提交材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遗弃罪需要提交材料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遗弃罪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一、书面材料
在我们国家任何公民和单位受到违法嫌疑人的侵害,都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的方式有:口头报案,书面报案,电话报案,扭送,自首。这其中除了书面报案要写好报案材料外,其他的报案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要对报案人进行询问,并写好询问材料,这份询问材料也是报案材料。但我们现在所讲的是自己书写的报案材料,而不是司法机关所制作的公文式的询问材料。
为了把案情向报案机关说清楚,最好要有书面材料,特别是或者案情较大的案情件,更要写好书面材料。
书写方法
1、开头,即有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如:XX公安局刑警大队:
2、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这是报案材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和结果。这六部分内容也就是我们书写记述文的六要素,要写好报案材料,这六要素要写清楚。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4、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二、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所以,遗弃罪报案材料一共由三方面组成,分别是开头,基本内容,以及结尾,在写基本内容的时候,可以按照上文的六要素来写。需要注意的是,在写报案材料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读上面的注意事项,不要因为不合格式而多写,浪费精力的同时浪费时间。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遗弃罪需要提交书面报案材料。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遗弃罪需要提交材料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