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有哪些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发布时间:2017-12-08 11:36:53

对于有犯罪嫌疑的犯罪嫌疑人,为防范犯罪分子逃脱,公关机关有先行拘留的权利,那么对于先行拘留的情形是怎样的呢?又有哪些条文规定,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量刑12.jpg

先行拘留的情形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从上面这些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先行拘留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如国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必须释放,并发放证明。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更多的疑问,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