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但是有关单位犯罪的制度在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随着单位犯罪案件的不断滋生,单位犯罪自首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显得越来越重要,那么单位犯罪自首有哪些情况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单位自首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集体研究后自动投案。犯罪单位经集体研究决定由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的,或者单位经集体决定委派其他自然人去投案并如实交代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的,应认定单位的自首。在此情况下,所有参与单位犯罪的自然人,只要能认同单位自首意志,随时接受调查并如实交代个人参与单位犯罪事实的,均可同时认定为个人自首。
二是未经集体研究后自动投案。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行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犯罪以及其个人全部犯罪事实的,应认定为单位自首和其个人自首。但是其他参与单位犯罪的人如没有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人,则不能认定他们的个人自首。
三是个别投案。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共同实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有人自行主动投案并如实交待单位犯罪及其个人参与单位犯罪事实的,只对该人认定自首。不能认定单位自首和其他参与单位犯罪决策和实施人的个人自首。同样,不具有代表单位意志身份的或未参与单位犯罪的单位内部人举报单位犯罪的,也不能认定单位自首。
以上就是为辩护网整理的关于单位犯罪自首的三种情况的法律知识,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分别有集体研究后自动投案、未经集体研究后自动投案、个别投案三种情况。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前来咨询庭立方的,他们会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