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有人因为债务或者感情等纠纷私自对人拘禁,当然这种限制别人人身自由的方式是犯罪的。法律也有相关规定,那么关于的判刑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庭立方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非法拘禁罪判刑程序
根据《》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由此我们可知非法拘禁罪是适用于案件的程序,主要有以下阶段:
1 、立案
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接到的非法拘禁罪案件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2 、侦查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对非法拘禁罪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以上就是庭立方的小编整理的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前来咨询庭立方的,他们会给您提供专业的解答,最后感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