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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25 16:23:33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涉案特殊案件物品价格的意见
【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川检会(2007)3号 【发布日期】2007年2月25日 【实施日期】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时效】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四川地方刑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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