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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2-08-27 16:23:33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部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川高法发(2002)235号 【发布日期】2002年8月27日 【实施日期】2002年10月1日 【时效】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四川地方刑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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