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实践中,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危险物品肇事罪,给实务界带来不少困难。但是,区分清楚失火罪的此罪与彼罪非常关键,这关系到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只有定罪准确,才能量刑公正。正确定性是正确量刑的前置性条件,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失火罪是指什么,究竟如何正确认定失火罪,失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庭立方小辫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失火罪是指什么
(一)失火罪的概念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二)失火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
二、如何正确认定失火罪
(一)失火罪与怎么区分
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而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
(二)失火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区分
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是一般主体,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危害物品的职工,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其他人员才可构成该罪的犯罪主体。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在客观方面也可能表现为引起火灾,但它是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性物品时,由于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火灾;失火罪则不限于此,而且一般是由于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
(三)失火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1、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失火事件的发生有没有上的因果关系。
2、查明损失的大小。
3、查明火灾的发生虽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失火罪与自然火灾怎么区分
自然火灾是由于地震、火山爆发、雷击、天旱等引起火灾,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当然不构成犯罪。
三、失火罪判几年、如何处罚
失火罪如何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
但是,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适用于“情节较轻”情况,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情节,不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
至于何为情节较轻,应该综合分析主客观诸方面的情况,然后进行整体认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如是否属于已满16周岁末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2、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
3、犯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如犯罪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犯的对象,等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失火罪虽然是,这里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火灾发生所持的心理态度,而非对于点火行为本身所持的心理态度。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关于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失火罪怎么处罚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别的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