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可以监督执法机关人员的办案程序,但是绝对不可以妨碍公检机关正常的执行公务。如果构成妨碍公务罪的话,这就构成了刑事案件,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检察机关针对妨碍公诉罪都会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意见书。那么,公诉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妨害公务罪公诉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二、妨害公务罪会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认定是需要注意哪些?
在处理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
2、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对政策不理解或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群众围攻、顶撞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是由于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宣布的某项政策、决定、措施不理解,有意见,向国家工作人员提出质问,要求说明、解释、答复、由于情绪偏激、态度不冷静、方法不得当而形成的村国家工作人员的围攻、顶撞行为。在围攻、顶撞过程中,常伴有威胁性语言和类似暴力的推擦、拉扯行为,在客观上妨害了公务。
以上资料就是妨害公务罪公诉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在妨碍公务罪的公诉意见书中,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内容。需要简明扼要的交代清楚案件的前因后果,通过法律上的论证来指明所犯的罪行等。不过,一般妨碍公务罪的公诉意见书都是由国家检察院提交的,普通公民就接触不到。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