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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刑法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2-04 11:48:53

大家都知道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对于孩子我们都要好好教育,让他们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然而还是有一些孩子从小缺乏父母的疼爱,也缺乏教育,有事做了一些犯法的事他们也不知道。那么,刑法中对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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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刑法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国对未成年人罪犯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重在教育、挽救和改造的方针,对其犯罪一律从轻减轻处罚。

少年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

(一)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二)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共同犯罪案件。

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人民法院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

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审判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拒绝辩护人为他辩护。

综上,我们要对孩子多一点疼爱和教育,让她们在有爱的环境中长大,让他们成为能明辨是非,对祖国和社会有用的人。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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