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无犯罪记录”,不知道在读的各位是否读懂了。小编之所以提及此词,是因为带有犯罪记录的人是有许多限制的,包括工作与出国。因此,“拉无犯罪记录”,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便成了许多“有罪之人”的一致意愿。为此,庭立方小编整理并总结出以下关于“拉无犯罪记录”的内容:
无犯罪记录
无犯罪记录,有关无犯罪记录的事件主要有两种,一是有犯罪案底欲拉除的;二是受过治安处罚或者其他,欲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就此,作以下陈述:
首先,有犯罪记录的具备刑事责任的行为人是不可消除犯罪记录的。根据《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结案后的案底会由司法部门保存20年,后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长期保存;
其次,国人对犯罪记录的认知仍不足,甚至把治安处罚当成犯罪记录。为此,小编有义务在此说明,犯罪记录,就是指公民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在相关部门留下的记录,俗称前科、案底。因此,行政拘留不算犯罪,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有关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总而言之,犯罪事实存在并受过刑事处罚的,其犯罪记录是不可能“拉无”;而相反的,只是因为违反治安相关法规并给予处罚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因此 ,没有犯罪记录可言。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