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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的情节严重规定

发布时间:2018-02-01 01:00:10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会发布法律文书,执行判决书、裁定书相关内容。那么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怎么办?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庭立方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知识,请看下文详细解答,欢迎阅读了解,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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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的情节严重规定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以上内容,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此时对这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在实际中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将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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