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10次主任会议。
这是今年第二次召开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迎来最后三个月,陈一新部署了全国扫黑办到年底要做好的六项重点工作。这六项工作可以透露出最后三个月的扫黑重点。
此外,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这次会议披露了一个重磅进展,报道显示,会上讨论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在扫黑除恶行动中酝酿已久的这个新法律又推进一步。
出台法律确立制度机制
早在2019年7月全国扫黑办第7次主任会议上,陈一新就提到,要研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完善相关刑事诉讼制度,不断强化法律政策保障。
这是随着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而计划诞生的法律,从被报道就受到很大关注。
2019年12月,全国扫黑办第8次主任会议上,陈一新部署收官之年的任务清单。其中提到,要加快完善法律政策,加大协调推动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力度。
陈一新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
今年7月28日,全国扫黑办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讨论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情况。会上透露,《反有组织犯罪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要“将被实践证明科学成熟的长效机制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
在这次最新召开的全国扫黑办第10次主任会议上,陈一新部署了到年底的六项重点工作。其中一项就是统筹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工作。
会上提到,出台这项法律,是将被实践证明成熟科学、具有中国特色优势的扫黑除恶制度机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常态开展。
首次披露的《意见》文件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一方面也是为了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扫黑除恶“常态化”其实是扫黑除恶斗争从中期至今反复被强调的重点词。这轮扫黑除恶结束了怎么办?打击黑恶势力工作接下来怎么做?
全国扫黑办回答就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现在,这一说法已经从口头强调,落实到了纸面上。在第10次主任会议上,审议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送审稿)》。
政知君注意到,这个意见是首次披露。
而且,陈一新这次部署的六项重点工作中,一项就是研究“常态化”问题。这个《意见》稿要建立六个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机制、打早打小的惩处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办机制、持续推进的领导机制、激励约束的考评机制。
第三波后进地市推进工作将开展
说完了法律和意见文件。再来看一下,最后三个月,扫黑除恶要注意什么?
两个方面,一方面重视把握当前倾向性问题。
有4个倾向:草率收兵、松懈厌战、涉案财产处置不力、行业整治不力。
第二个方面,攻克“六清”行动中的难点、堵点、薄弱点。
难点:行业整治
堵点:执法办案
薄弱点:后进地市
其中,针对后进地市,全国扫黑办要会同各省级扫黑办,再确定一批新的重点推进市,加大推动力度。
在此之前,全国扫黑办已经确定了两批重点推进地市开展推进工作。去年11月,全国扫黑办确定了32个重点推进地市。之后,根据相关报道,到今年5月,经综合评估,有18个重点地市改变了相对滞后的面貌。
今年6月19日,全国扫黑办专门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根据新情况,又确定了32个重点地市,列为全国扫黑办督办对象。
如今,第三波重点地市的督办工作即将展开。
还有一场推进会和一场表彰大会
前文提到陈一新部署了六项重点工作。除了一部法律和一份《意见》、把握倾向性问题和攻克难点堵点薄弱点,另外两项工作分别是一场推进会和一场表彰大会:
9月下旬,拟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3次推进会
明年初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表彰什么?会上透露,要推荐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真正树起一批群众公认的“扫黑英雄”。
普及一个背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推进会是2018年10月16日至17日在武汉召开,第二次推进会是在2019年10月11日至12日在西安召开。每次会议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司“一把手”悉数出席,规格很高。
三年扫黑除恶斗争剩下最后三个多月,接下来的收官之战,我们都拭目以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