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移动网管监控支撑网广西省级话务网网管系统四期工程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技术函[2008]902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予〈中国移动网管监控支撑网广西省级话务网网管系统四期工程〉项目登记备案的函》(桂移函[2008]2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34号)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移动网管监控支撑网广西省级话务网网管系统四期工程项目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话务网管三期改造的基础上,新建无线网优分析平台、跨专业告警关联平台、统一采集平台,新建一套智能维护系统。新增主机服务器(Unix小型机)、存储设备(磁盘阵列)、数据库软件、应用软件和其他配套设备等。
三、项目总投资2417.1万元(其中含外汇73万美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2008年6月至2010年2月。
五、项目完成后,可实现集中告警监控、网络性能主动监控、无线网络优化分析、网元智能维护等多项网络管理功能,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项目需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手续。
七、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第二十四项信息产业类第四条“网管监控、七号信令、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的范畴。请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八、请企业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月将项目实施进度报我委及统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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