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 通讯员陶润普)11月24日至2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主办的“2020年第三期全国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境执法部门的180名学员参加培训。
培训重点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和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行了解读,邀请检察、公安、环保系统专家和业务骨干,通过法律政策解读与执法难点剖析相结合、典型案例解析与办案体会分享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跨系统、跨专业、跨学科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今年是最高检与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年度培训的第5年。此次培训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深化“两法衔接”成果,完善衔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交流,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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