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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成都交警支队联合举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发布2020年全省十大违法数量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十大最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12-03 09:26:52

12月2日,在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成都交警支队在成都市宽窄巷子东广场联合举办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上。活动方对2020年全省公安交管工作进行盘点,并发布了2020年全省十大违法数量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十大最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并现场启动为期100天的寻找“百名安全文明好司机”评选活动。

10大最易引起交通事故的行为

1、未按规定让行

2、无证驾驶

3、醉酒驾驶

4、操作不当

5、违反交通信号

6、违法会车

7、违法超车

8、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9、逆行

10、超速行驶

全省10大违法数量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

1、违法停车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

3、超速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

6、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7、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9、安全设施不全

10、货车违反规定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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