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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1-05-23 16:23:46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发 文 号】法释[2001]16号
【颁布时间】2001.05.23
【实施时间】2001.05.26
【效力状况】现行生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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