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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法律监督机关要解决好不愿、不敢监督问题,对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肃追责

发布时间:2021-01-11 11:26:19

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肩负起更重责任,要解决好不愿、不敢监督问题,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肃追责。

张军要求,要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放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谋划推进,与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抓住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大制约监督力度。与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联网或者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要积极推进落实,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办案中的退侦、非法证据排除等均涉法律监督,要建立定期分析并向公安机关通报、汇总后向上级院报告

与此同时,要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最高检要协调、组织好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完善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机制,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

特别要解决好不愿、不敢监督问题。”张军表示,对于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发现、监督纠正但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

此外,还要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澎湃新闻注意到,去年8月,国务院修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明确提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张军指出,最高检正在会同行政执法机关总结行刑衔接办案难点和突出问题,就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共同促推依法行政落实。

张军还表示,要更加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依照监察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落实配合、制约法定职责,会同监察机关、人民法院,规范违法所得没收、缺席审判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挤压、不给腐败分子法外逍遥空间。要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有力推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总结行之有效做法,抓紧制定立案侦查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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