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哪些呢?
律师解答:
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集资诈骗罪,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额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2、主观方面不同
集资诈骗罪,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按照法律规定,非法集资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但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已获利,获利数额大小,甚至亏损,资不抵债,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只有达到“扰乱金融秩序”的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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