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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传播新冠病毒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发布时间:2021-03-28 23:41:38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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