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那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的,成立。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
法律依据: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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