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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中“醉驾”是怎样认定?

发布时间:2021-06-25 23:26:49

危险驾驶罪是从醉驾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开始规制,逐渐扩大范围,也是为“汽车时代”的来临做好法律准备。那么,危险驾驶罪中“醉驾”是怎样认定?

律师解答:

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有四种,其中之一即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驾)。

那么,关于“醉驾”的认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g的属于醉驾驾驶,如果含量大于20mg/100mg小于80mg/100mg是酒驾,酒驾不构成犯罪。

同时,在主观上,故意醉酒驾车才构成犯罪,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不要求认识到血液中酒精的具体含量,只要大体上知道自己饮酒有可能达到醉酒程度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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