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不同呢?

发布时间:2021-06-25 23:29:11

危险驾驶罪是危害到了道路交通安全,即也是涉及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重大财产安全;同样,在某种程度上讲,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是具有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危险来危害公共安全。那么,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不同呢?

律师解答:

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只要是实施了飙车、醉驾等行为,就成立犯罪,不要求发生结果。但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当严重违章驾驶引起与放火、爆炸相当的危险是,就成立犯罪。不要求发生了结果,发生了严重结果成立结果加重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