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拿着猎枪在森林里打猎,听见草丛中有动静就以为是有猎物出现,所以开枪射击,但是实际上击中的是躺在草丛中休息的人。那这种误将人当作动物打死构成什么罪?
律师解答:打猎时误将人当作猎物打死属于抽象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在这种认识错误里,行为人意图侵害的对象与实际行为侵害的对象不一致,且不属于同一类,而是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即人与猎物不属于同一类对象。在这种请款下,行为人误把人当成动物而加以侵害,无杀人或伤害的犯罪故意的,不成立故意犯罪;有过失的,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成立;无过失则属于意外事件。
至于有无过失主要看是否可以预料而没有预料到这一情况的发生,或者已经预料但轻信可以避免情况的发生。所以,有过失,可能构成,没有过失,无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或者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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