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信用卡使用的急速扩张,但与此同时,信用卡犯罪活动的越来越多。那么中的非法持有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第177条之一第1款第(二)项之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妨害信用卡管理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在认定信用卡持有人是否具有合法依据时,要注意区分信用卡的不同属性。如果单纯把信用卡作为一种物,不涉及信用卡的使用,那么并不会直接侵犯刑法所保护的金融管理秩序;如果涉及信用卡的使用,则必须符合信用卡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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