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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与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28 09:19:09

刑法上大多犯罪都故意犯罪,只有少数犯罪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可以由过失构成的。那么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与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二者都是过失犯罪,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而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表现为行为人过失投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则表现为过失引起特定的人的重伤或者死亡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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