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大家在实践中或者电视上有了解过,简单来说,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受到人们恶意的暴力的阻拦的行为,从而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就涉嫌妨害公务罪。那么妨害公务罪怎样算是造成严重后果?
律师解答:
妨碍公务罪中的造成严重后,从前面条文中可以看出,这里的严重后果,不仅指行为人的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体造成重大的伤害,还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动失败,而后产生的其他附带严重后果。
例如,行为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体实施了暴力打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行为、捆绑行为等。如果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按想象竞合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定罪,从重处罚(一个行为,数个罪名,想象竞合)。 这些行为后果都是属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例如,当国家公务人员在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时,行为人(不是拐卖等人员)运用暴力等手段阻止国家工作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导致解救行动失败,并且别拐卖的妇女、儿童身体受到了重大伤害或者死亡的,这也是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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