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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的“聚众”?

发布时间:2021-08-08 21:53:54

社会转型时期,在群体利益的驱动下群体事件频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治理群体事件,化解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国刑法规定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的“聚众”?

律师解答: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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