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那么与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一是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事管理区秩序。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非军事管理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后者的犯罪对象是军事管理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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