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是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而实施犯罪行为,而也会是出于一些目的,他们都有可能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那么,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的动机。故意伤害罪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恩怨。
(2)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对象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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