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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罪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区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31 21:54:59

任何公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于违法失职行为都可以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或是打击报复。那么,报复陷害罪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区分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两罪在犯罪主体、客体和主观方面均相同,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通过窃取或者其他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者是对已经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第二,根据犯罪主体不同刑罚设置有所区别。前者在刑罚设置上没有区分犯罪主体,后者根据出售、非法提供主体不同,设置的刑罚有所区别,如果出售、非法提供的是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则要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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