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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被处罚罚金,应当考虑哪些情节

发布时间:2021-09-22 15:12:35

危险驾驶罪是是从醉驾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开始规制,逐渐扩大范围,也是为“汽车时代”的来临做好法律准备。危险驾驶罪不同于交通肇事罪,属于故意犯罪,属于危险犯。那么,醉酒驾驶被处罚罚金,应当考虑哪些情节?

律师解答: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同时,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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