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最高检回应“江西教师汪康夫申诉强奸案42年”:符合条件,依法受理

发布时间:2021-09-28 10:29:09 来源:环球网

26日,微博认证为“54年后女同学为老师作证否认被强奸事件当事人”的汪康夫发布微博称,9月26日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关于刑事申诉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办理进度或者办理结果由具体承办部门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您答复。

  

  随后,汪康夫的小女儿汪珍珍向中新网确认了这一消息:很开心,第一时间截图给爸爸看了,他说是个好消息。据此前媒体报道,1966年汪康夫被判强奸少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出狱后,1978年,汪康夫开始申诉之路。

@中国新闻网 微博截图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