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以出卖为目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或者儿童就构成。
2020年8月5日,朱某等人在山东省菏泽市以26000元价格带回一广西籍智障女子吴某,后将吴某带至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小集街苏长迎家浴池的二楼房间进行安置。朱某多次联系媒人张某等人,欲以3万元价格将吴某介绍给他人作老婆:后姜某发现吴某精神异常便将吴某退给被告人朱某,2020年10月5日,被告人朱梅将吴某带回并将1万元定金退还。后被告人朱某带吴某在灵璧县乘车时,被他人发现有拐卖妇女嫌疑而报警。
《》规定如果拐卖妇女、儿童程度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因此挂卖、妇女儿童是有死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程度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上面八项有一项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