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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猥亵儿童罪中的“手段恶劣”

发布时间:2021-10-06 14:54:20

近年来,猥亵儿童的案件时有发生,这种案件的性质更加恶劣,对于行为人的处罚也更严重,那么如何理解猥亵儿童罪中的“手段恶劣”呢?

律师解答:

“手段恶劣”中的手段包括多种类型,可以是引诱儿童的手段恶劣,如给儿童发送淫秽图片或者视频的情形恶劣,也可以是猥亵行为本身恶劣,如使用工具、针对部位、采取侵入身体等猥亵方式,以及猥亵过程中伴随对儿童进行催残、凌辱等反映出行为人的手段恶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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