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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与自然火灾有什么界限

发布时间:2021-09-29 10:26:19

失火罪其实是由行为人不小心引起的,这也就是说不能是故意的,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那么失火罪与自然火灾有什么界限呢?

律师解答:

自然火灾,是由于地震、火山爆发、雷击、天旱等引起火灾,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当然不构成犯罪,而失火罪则是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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