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兴奋剂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和运动员的身心健康,《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兴奋剂管理罪,那么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看下。
律师解答: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兴奋剂的管理制度、重大体育竞赛公平公正的管理秩序和运动员的健康权利。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岁具有的自然人。
3、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4、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含提供、组织和强迫)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明知运动员参加上述竞赛而向其提供兴奋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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