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属于强制措施,又称保释。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而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如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没有社会危险性、取保不妨碍侦查等条件,就可以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由办案机关在三日内审查确定。取保候审申请书中应当包含如下要素:办案机关名称、被取保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及案由)、申请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申请事项、申请的事实及理由(如:论证被取保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保证方式、申请人联系方式等。
法律依据:
《》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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