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通信自由,顾名思义针对的就是信件、电报等类型的通信,那么这个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所针对的犯罪对象到底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下这个问题。
律师解答:
1、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的自然人均成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
2、侵犯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3、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但不包括汇款、包裹、书籍纸包等邮件,作为犯罪对象的信件,不仅包括私人间的信件,而且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发给公民个人的信函。
4、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
《》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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